天奥电子(00293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设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