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3007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金力永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 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