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 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包括公司 A 股股份及其衍生 品(以下简称"A 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