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 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业绩考 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董事会 秘书以及经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