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股份(3015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