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实业(00229) - 公告及通告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RAYMOND INDUSTRIAL LIMITED 利民實業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於 2025 年 8 月 12 日由本公司董事會所決議採納。 1. 組成 1.1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決議組成董事會轄下之委員會,名為提名委員會(「委 員會」)。 2. 成員 3. 秘書 3.1 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應出任委員會秘書(「秘書」)。 4. 會議次數 5. 會議通知 (「本公司」) 1 2.1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由不同性別的董事組成,並且有不少於三位成員,當 中大部份的成員須為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2.2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由董事會主席或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出任。 4.1 委員會應每年舉行至少一次會議。如委員會需要,可舉行額外會議。 4.2 除本文件另有規定外,委員會會議之程序須受本公司章程細則的約束。 6. 法定人數 6.1 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兩名委員會成員,並且於會議開始時及於整個會議期 間均須維持足夠的法定人數。 7. 會議 8. 職權 9. 職責 2 7.1 委員會在任何會議上所作出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成員過半數票決議通過。 7.2 經委員會全體成員簽署的書面決議,其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