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00092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18 日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 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 CEO(首席执行官)、总裁、执行总 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 CEO(首席执行官)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成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时可以连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