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股份(30161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博苑医 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控股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含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式的担 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 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第四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层级企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