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股份(603599) - 独立董事制度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修订),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