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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茂泰(6052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19日制订)
YongmaotaiYongmaotai(SH:605208)2025-08-19 11:46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 19 日修订)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和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辞 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被解任、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