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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6006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9 11:4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辞任(辞职)、任期 届满、被解任或解聘以及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产生新一届董事局之 日自动离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