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泰(6052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19日修订)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1 页 共 8 页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工作程序,促使提名委员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须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 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