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泰(6052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19日修订)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促使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 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除应遵守本制度外,还应当遵守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