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300177)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三)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四)公司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二 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董事会的 常设综合办事机构,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应做好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