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300177) - 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 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 (一)独资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三)新增对外权益性投资(如增资扩股、股权收购); (四)股票、基金、债券、委托贷款、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 (五)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 (六)对外发放贷款; (七)其他投资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融资行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投融资风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融资行为,公司全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