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6005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会议召集与通知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 按照第四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 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 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 1页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