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605111) -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实施 之 一、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1、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和落实了查验计划,亲自收集 证据材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 公司保证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本所合理、充分地运用了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经 办人员沟通、书面审查、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法 律 意 见 书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邮 编 : 2 1 0 0 1 9 电 话 : + 8 6 2 5 - 8 3 3 0 4 4 8 0 传 真 : + 8 6 2 5 - 8 3 3 2 9 3 3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