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000949) - 11(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 行,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 议由独立董事武龙先生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新 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 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房产、构筑 物租赁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租赁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 泉区锦园路厂区内的房产、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年租金不含税 金额 1,009,842.94 元,税额 50,492.16 元,房屋构筑物年租金不含税金额 5,497,743.76 元,税额 274,887.24 元。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制定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审阅,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