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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机构和人员: (六)公司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部门和人员。 以上机构和人员均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未公开披露 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对需要披露的信息应当及时提供给公司董事会秘书或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 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