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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5]第192号 致: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 件及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本所律师出示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照及文件均为真实有效 的。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 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 《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