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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60151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峰集团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的核查意见 作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集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东峰 集团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东风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东风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49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53,28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29,532.80 万元,期限六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 第二年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