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00205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 事、独立董事的任职管理和行为规范适用于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 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