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0013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明 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 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 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