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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柏硕(00130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Sportsoul Sportsoul (SZ:001300)2025-08-20 11:48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优化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由提名委员会成员选举, 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