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0013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 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 薪酬与岗位价值、担当责任等相结合,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2. 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相挂钩,共享成果、共担责任; 3. 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考核科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决定 董事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