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0013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内部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三柏硕健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青岛 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