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30139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 ...

Huicheng Vacuum-汇成真空(30139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