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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CTFOCTFO(SZ:002373)2025-08-21 08:1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细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细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 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除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外, 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与董事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 投资等)、购买资产或者出售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