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60302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含全资、控股)负责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有)、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关联人 (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四)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 息时,必须通过法定渠道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 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向一般公众投资 者披露前,将未公开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进行披露。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