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3003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