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3003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 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力,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 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 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 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