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颀中科技(688352) -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合肥 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股东会议事 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相关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 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