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600028)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许 倒 北京市海间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作为贵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应贵司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贵司于 2025年8月2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 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九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并对贵司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 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奋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