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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电子(6052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本规则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职权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 东会选举或更换。 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