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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688370) -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 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应当与关联人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公司及公司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 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不得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