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兴控股(01836)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組成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已成立一個董事會常務委員會,命名為提名委員會。 目的 成立提名委員會之目的乃為確保董事會作出委任之程序公平透明,尤其是協助董事會 物色合適之候選人,並提供推薦意見供董事會及股東考慮。 成員 提名委員會須直接向董事會匯報其決定或推薦建議,惟倘其進行上述事宜之能力受到 法例或監管方面之限制(例如因監管方面之披露限制)則除外。 提名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委任,而董事會可全權酌情決定罷免有關成員。提名委員 會至少須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至少一名為不同性別的董事。 * 僅供識別 TR-Nomination Committee_250821(Chi) 1 提名委員會之大多數成員(「成員」,指全體成員或當中任何一名成員)須為獨立非執 行董事。 提名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須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經 不時修訂)可能作出之規定、或本公司股份上市或報價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之規則、 或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或任何其他適用監管機構可能不時規定之其他守 則、規則及規例(「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