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6886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和/或信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 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 信用额度担保、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 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1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司 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对外提 供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 对外担保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公司其他部门应积极予以协助。 第一条 为规范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 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