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 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 责的基本方式。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