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 部控制体系,促进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制度等必须遵循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