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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CE LINKCE LINK(SZ:300787)2025-08-21 10:33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可以由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