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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和工业(00303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公司与独立董事的权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征和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 1/3 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