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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和工业(0030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本工作规则 规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 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 2/3 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