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材料(002756)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五)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权利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 第一条 为规范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套期保 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 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 操作该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通过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或其他合法经 营机构进行的,以锁定公司生产采购成本、实现预销售或规避存货跌价风险为目 的进行的期货及其衍生品交易。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 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