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材料(002756) -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它在没有 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 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小金额、 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 [2006]12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