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材料(0027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 可以直 接向深交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 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照《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 书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