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材料(00275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设置格式[Llinks]: 项目符号和编号 (一) 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 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 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一般水平; 第二章 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设置格式[Llinks]: 项目符号和编号 第九条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 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 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 设置格式[Llinks]: 项目符号和编号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设置格式[Llinks]: 项目符号和编号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 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