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材料(0027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 1 页 共 11 页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 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五)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