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材料(0027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运作力度,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会的议事效率, 维护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 保证股东会的程序和决议合法、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永兴特种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 1 页 共 13 页 第二条 股东会性质: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