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0027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 法规"),以及《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职责与任职资格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