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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需全部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或口头陈述, 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真 实、完整、准确; (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全部有关事实, 且全部 事实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中的签字与印章真实无误, 公 司有关人员在本所律师调查、验证过程中所作的陈述真实有效, 所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复 印件与原件相符; (4)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24SH3101013/DCY/cj/cm/D3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洽洽食品")的委托, 指派本所陈杨律师、梁翔蓝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